杀害于葆林两凶手一死刑一死缓 赔偿38.9万元

来源:南京日报    作者:朱晓露   编辑:周远舟 2009-12-17 02:30:01     0条跟帖    进入论坛

    【龙虎网报道】昨天上午,市中级法院对“4·18”持刀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。将市民于葆林捅刀致死的凶手陈浩被判处死刑,其同伙任彦培被判处死刑、缓期2年执行。此外,法院还判决两人共同赔偿于葆林家人各项损失38.9万元。

    今年4月18日下午,陈浩、任彦培各携一把尖刀,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梁女士,行至常府街、三条巷路口,持刀抢走梁装有2万元现金的挎包。得手后,任彦培在逃跑途中被见义勇为的市民于葆林、张定华等人抓住。陈浩见状持刀冲向人群,捅伤于葆林、张定华、梁莉宁等人后逃脱。因伤势过重,于葆林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另据法院查明,当月8日,两人还在河南焦作抢劫,将一秦姓妇女捅成重伤。

    从被法警押进法庭起,陈浩和任彦培就一直低着头。听到法官宣布判处自己死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陈浩依然垂着脑袋,低声告诉法官不会上诉。而任彦培听到宣判后则表示,是否上诉,还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。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,法院判决陈浩和任彦培承担连带责任,共同赔偿于葆林家人38.9万元、河南焦作的秦女士15.7万元。

    昨天,于葆林的90岁老母和儿子也到庭旁听。“判决很公正,我等了8个月,终于等来了这个结果。”于葆林的母亲红着眼眶说,于葆林是一名党员,他为社会尽这份责任是应当的,只是他再也回不到自己身边了。

    于葆林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于智颖正值学校假期,他告诉记者,他为父亲见义勇为的行为感到骄傲,“父亲在天国也肯定知道了判决结果,他可以瞑目了。”

    为亲眼看到凶手的下场,河南的受害人秦女士也特意赶到了南京。她悲伤地说,自己一只眼睛已因伤重失明,即使拿到15万元的赔偿,以后的日子也会很艰难。

    听到儿子被判处死缓,任彦培的父亲把头深深地埋在自己的膝盖里。“我有3个儿子,任彦培最小,他今年才20岁……”任彦培的父亲表情复杂地表示,家里一年收入仅几千元,这笔巨额赔偿还不知道怎么筹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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